close

  備受關註的陝西“房姐”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昨天二審公開宣判。終審驅回上訴,維持原判,今年9月龔愛愛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9月24日,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在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不僅妨害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而且被社會和輿論廣泛關註,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建議對被告人龔愛愛判處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作為終審判決,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涉及“房姐”的44套房子。記者就此採訪了負責調查此案的專案組。專案組表示,經過對龔愛愛購房及資金來源的調查瞭解,未發現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據新華社  (原標題:“房姐”終審獲刑3年 依然“罪不涉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dpfcrbpodz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