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呂華) 昨日,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通知,我省將從2月10日起執行新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小型車輛檢驗費分別上漲了21元和25元。
  考慮到近年來機動車檢測設備聯網改造、人員薪酬及水電費等成本費用增加,參照外省市價格水平,去年我省對機動車檢驗收費調價進行聽證,經研究確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包括安全技術性能檢測費和尾氣檢測費。
  安全技術性能檢測費,汽車由每車次84元調整為105元。尾氣檢測分為雙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和簡易工況法,其中雙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尾氣檢測收費汽車由每車次16元調整為20元;簡易工況法尾氣檢測收費仍按原試行標準收取,即小型汽車(總質量3.5噸以下)每車次75元、中型汽車(總質量3.5~10噸)每車次85元、重型汽車(總質量10噸以上)每車次100元。出租車、公交車採用簡易工況法的尾氣檢測費減半收取。
  按上述規定,採用雙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檢測尾氣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汽車由以前的100元調整為每車次125元,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每車次仍為50元,摩托車每車次仍為40元。對不能上線檢測需進行人工檢驗的車輛,其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採用簡易工況法檢測尾氣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標準為小型汽車每車次180元、中型汽車每車次190元、重型汽車每車次205元,分別比以前上漲了21元。
  規定的上述收費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檢驗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下浮。第一次檢驗不合格的免費複檢一次,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複檢的按上述標準減半收費。因檢驗機構原因導致複檢的,免收檢驗費。此收費標準從2014年2月10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原標題:小型車輛兩種檢驗費分別提高21元和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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